郑晓龙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5109201610743976。他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在刑事等领域有深厚实务积淀。在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罪刑事辩护案中,郑晓龙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辩护能力。全面介入案件开展辩护郑晓龙律师作为【被告人D】的辩护人,介入案件后围绕案件定性、量刑情节开展全方面辩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A】、【被告人B】、【被告人C】、【被告人D】犯诈骗罪,【被告人D】拨打引流电话约3600余次、获利约4700元,公诉机关认定其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同时指出其系犯罪未遂、从犯,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提出核心辩护意见郑晓龙律师提出核心辩护意见。一是指出被告人系因求职误入犯罪团伙,主观恶性小;二是表明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属于犯罪未遂;三是强调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4700元,系初犯偶犯,请求法院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辩护成果显著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郑晓龙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作用地位、认罪悔罪表现,作出轻判并适用缓刑的判决。【被告人D】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另三名被告人亦均获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郑晓龙律师精准界定犯罪地位和形态,全面整合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精准把握电信网络诈骗引流案件辩护要点,最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实现了刑事辩护的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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