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日子,难免磕磕绊绊,有时候一冲动就闹着要离婚。去民政局申请了离婚登记,可这离婚冷静期还没过去,气也没消,心里还是想着赶紧把婚离了,这时候能不能直接去办离婚手续呢?好多人都有这样的疑惑,下面咱就来好好说道说道。
一、离婚冷静期是怎么回事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一段特殊时间。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存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登记,从拿到受理回执单开始算,这三十天就是冷静期。
二、冷静期内不能直接办离婚
在离婚冷静期内,是没办法直接办理离婚手续的。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目的就是给冲动想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的时间,让大家冷静下来,好好想想是不是真的要走到离婚这一步。就像前面说的小张和小李,如果他们在冷静期内去要求办理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的。因为必须要等冷静期届满,并且在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才行。
三、冷静期届满后办理离婚的流程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要一起持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需要携带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符合规定。如果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比如小张和小李在冷静期届满后,一起带着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对他们的材料进行审核,没问题了就给他们办理离婚手续。
四、冷静期内反悔不想离婚了怎么办
要是在冷静期内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那可以按照前面说的,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撤回之后,离婚程序就终止了,双方还是夫妻关系。比如小张在冷静期内想通了,不想离婚了,他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离婚手续办理完之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财产分割是否彻底履行,子女抚养权的具体实施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意见来帮忙了。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后续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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