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背后的劳动关系谜团
原告冯XX自2018年9月起,长期为被告哈尔滨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从事商品销售等工作。工作期间,公司数次与冯XX签订“劳务合同”,却未签正式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保。2024年10月底合作结束,冯XX申请确认劳动关系遭仲裁委驳回,遂委托李佳莹律师诉至法院。被告公司辩称双方是劳务关系,企图否认用人单位责任。
穿透“马甲”的关键论证
接受委托后,李佳莹律师全面研判案件材料,深知胜败关键在于穿透“劳务合同”,论证劳动关系成立。在诉讼中,她紧扣认定标准举证论证。指出协议虽名为“劳务合同”,但内容符合《劳动合同法》必备条款,证明双方真实合意是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合同”只是公司逃避义务的手段。
打造闭环证据链
李律师指导冯XX整理银行工资流水、微信工作聊天记录、请假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冯XX长期稳定接受公司管理,从事有报酬劳动,工作内容属公司业务组成部分,符合劳动关系核心特征。
有力驳斥对方抗辩
针对公司“请假导致关系中断”的抗辩,李律师指出劳动者短期请假是正常现象,不导致劳动关系中断。公司员工支付报酬、审批请假的行为,恰恰证明管理关系存在。通过清晰阐述和严密论证,引导法庭审查双方权利义务实际履行情况。
胜诉揭开真相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李律师代理意见,认定“劳务合同”实质是劳动合同,结合证据确认双方自2018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0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本案胜诉揭穿了用人单位企图,为冯XX后续维权提供法律基础,诠释了“实质审查”原则对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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