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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指控高压下,律师智辩为当事人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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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9 · 194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曹亮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41人 执业17年
律所:北京市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120091098150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140017788
代表案例:1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我们拥有京师(沈阳)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的优秀团队,办案经验丰富,承接重大、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跨省市代理,最大限度内保障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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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于XX犯合同诈骗罪,涉及两起犯罪事实。律师从合同履行的客观因素、资金流向、公司履约能力等方面展开辩护。虽未全获无罪判决,但成功让一起指控不被支持,避免被告人可能面临的无期徒刑。

辩护策略的精准布局

曹亮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面对复杂案件总能精准布局。在被告人于XX涉嫌合同诈骗案中,他深知公诉机关的指控如泰山压顶,要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必须制定周全策略。

第一起指控的有力辩驳

对于XX公司与海港XX公司的购煤协议纠纷,律师指出合同未履行并非XX公司一方之责。全国煤炭行业价格下滑、煤炭质量等客观因素,以及第三方未及时出具调拨单等情况,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而且,XX公司有积极组织货源的行为,款项也未被被告人非法占有,应属民事责任而非刑事责任。同时,律师强调时任XX公司法人王X非法挪用公司财产造成账目混乱,主要责任不应由被告人承担。

第二起指控的细节剖析

在XX公司与XX公司的煤炭供销合同案中,律师通过辽宁XX公司的收款说明,证明665万元款项用于购煤。从供应商明细账可知XX公司有供货能力。未及时供煤是因洗煤设备未协调好,且被告人在无法按时供货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陆续运送1000吨左右煤炭。后来因部队仓库煤炭自燃等意外情况,导致公司损失惨重无法偿还欠款,并非被告人主观故意履行合同

虽未全胜但成果显著

尽管法院最终认定被告人于XX犯合同诈骗罪,但仅支持了一起指控。律师的努力让被告人避免了可能的无期徒刑,成功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这一案件充分展现了曹亮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智慧和策略,以智取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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