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中,很多人在给别人做担保的时候,往往没考虑太多,觉得就是签个字的事儿。可一旦债务人还不上钱,担保人就要承担责任。有时候一个债务有多个担保人,这就可能出现一个担保人承担了全部责任后,想让其他担保人分担的情况。那么,当一个担保人起诉另一个担保人时,法院会怎么判呢?这是很多人心中的疑问。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
一、明确担保责任类型
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比如,甲为乙的债务提供一般保证,丙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当乙还不上钱时,债权人先找甲,甲可以要求债权人先向乙追讨,只有乙实在还不上了,甲才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丙要求其承担责任。如果一个担保人承担了超出自己份额的责任,就可能会起诉另一个担保人。
二、审查担保合同约定
法院首先会审查担保合同中关于担保人之间责任分担的约定。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各担保人的担保份额,那么法院通常会按照约定来判决。例如,合同约定甲、乙两个担保人分别承担债务的60%和40%,当甲承担了全部债务后,甲就可以起诉乙,要求乙承担40%的份额,法院一般会支持甲的诉求。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各担保人的份额,那么各担保人应平均分担责任。
三、考虑追偿权的行使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有权要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其应承担的份额。在起诉另一个担保人时,起诉方需要证明自己已经承担了超出自己份额的责任。比如,甲、乙为丙的债务提供担保,没有约定份额。甲替丙偿还了全部债务,甲起诉乙,甲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偿还了债务,并且乙也有分担责任的义务。法院会根据证据来判断是否支持甲的追偿请求。
四、判断是否存在免责情形
在某些情况下,担保人可能会存在免责情形。比如,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或者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如果另一个担保人存在这些免责情形,法院可能会判决其不承担责任。例如,债权人欺骗担保人说债务人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担保人基于错误认识提供了担保,后来发现债务人根本没有还款能力,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可能会被免责。
当一个担保人起诉另一个担保人的案件判决后,后续可能还会出现执行的问题。比如,判决生效后,被起诉的担保人不履行判决,起诉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另外,如果债务人有了新的财产线索,各担保人之间对于追偿权的行使是否会有新的变化。这些问题处理起来都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帮你妥善处理这些棘手的问题,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