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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赠与孩子房屋,是否还能将其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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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9 · 1848人看过
导读:离婚时赠与孩子房屋,一般情况下不能要回。因为离婚协议中对孩子的房屋赠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且通常已办理相关手续,赠与行为有效。但若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不履行约定义务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依法撤销赠与将要回房屋。
离婚赠与孩子房屋,是否还能将其要回

两口子过不下去要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往往是个让人头疼的事儿。有些夫妻为了孩子以后的生活有保障,就会商量着把房子赠与孩子。可这之后,有的家长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又想把房子要回来。比如自己之后生活困难,没了房子住;或者发现孩子对自己态度不好,不尽赡养义务等等。那这种情况下,到底还能不能把赠与孩子的房子要回来呢?这就涉及到了一系列法律方面的问题。

一、离婚协议中赠与房屋的性质

在离婚时把房屋赠与孩子,通常是在离婚协议这个大框架里定下来的。从法律角度讲,这不仅仅是个单纯的赠与行为,还和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紧密相连。它属于一种附条件、附义务的赠与。就好比一对夫妻离婚签协议,说好把房子给孩子,这背后可能就包含着双方对孩子共同的抚养责任、希望孩子能有稳定居所的期待等条件和义务。因为这种性质的特殊,所以在判断能不能把房子要回时,就不能简单地按照普通赠与来处理。

二、赠与的房屋已过户的情况

要是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把房屋过户到孩子名下了,一般来说就很难再把房子要回来了。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产权变更,以登记过户为生效要件,过户完成就意味着产权已经转移给孩子了。比如一对夫妻离婚后,很快就去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把房子登记在了孩子名下。之后其中一方反悔想把房子要回来,这种情况下就会比较困难。不过,也不是绝对没有可能要回。要是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三、赠与的房屋未过户的情况

如果只是在离婚协议里写了把房子赠与孩子,但是还没办理过户手续,赠与人是不是就一定能把房子要回来呢?也不一定。虽然从物权的角度,没过户产权就还没转移,但因为离婚协议里的赠与有特殊性,不能随意撤销。要是赠与人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为由,主张撤销赠与,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但要是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比如孩子实施了严重伤害赠与人感情的行为等,经过法定程序,还是有可能撤销赠与、要回房子的。

四、要回房屋的操作流程

如果确定符合法定可撤销赠与的情形,想要把房屋要回来,也是有一套流程的。首先得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孩子存在严重侵害自己权益、不履行扶养义务等行为。这些证据可以是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医院诊断证明等。接着,要通过协商的方式和孩子沟通,要是能协商解决当然最好。但要是协商不成,就得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和进行陈述。

离婚把房子赠与孩子后又想把房子要回,情况比较复杂。即便房子要回来了,后续还有可能面临房产再次分割、税务处理等一系列问题。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具备合法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而且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效果。他们能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棘手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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