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是一段关系的结束,但对于孩子而言,他们依然需要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然而,现实中却有这样的情况发生,离婚后一方为了各种原因,可能会阻止另一方与孩子见面。比如有位女士,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前夫,可她每次想去探望孩子,前夫总是找各种理由拒绝,这让她十分痛苦。那在这种自己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原本就很心疼孩子,却又被另一方剥夺了探望孩子的机会时,心里肯定很憋屈,那么能不能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保障自己的探望权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分析分析。
一、起诉要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所以,当孩子爸不让见孩子时,是可以起诉的。不过起诉得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并且要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比如,要明确被告就是孩子爸,诉讼请求就是要求保障自己的探望权,事实理由就是孩子爸拒绝自己探望孩子的具体情况。
二、收集证据很关键
为了让自己的起诉更有胜算,证据的收集必不可少。可以收集与孩子爸沟通探望孩子事宜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比如,你和孩子爸微信聊天说想在周末去看看孩子,他拒绝并说了一些不负责任的话,这些聊天记录就能作为证据。还有,如果孩子爸在电话里拒绝你探望孩子,你进行了录音,也能成为有力的证据。另外,周围邻居的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比如邻居看到过孩子爸阻止你见孩子。
三、走起诉流程有步骤
起诉的流程一般是先写好起诉状,起诉状里要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然后带着起诉状、身份证、证据等材料到法院立案。立案成功后,要按照法院的通知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要如实陈述事情经过,出示相关证据。比如,你起诉后收到法院通知5月10日开庭,你就要提前准备好证据,按时参加庭审。
四、执行判决是保障
如果法院判决你有探望权,孩子爸却还是不配合,这时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过要注意,强制执行的对象是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而不是孩子。法院可以对孩子爸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督促他履行协助义务。比如,法院判决每个月的第二个周末你可以探望孩子,孩子爸还是不让见,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双方的陪伴,即使离婚了,也应该保障双方对孩子的探望权。如果通过起诉解决了不让见孩子的问题,之后可能还会遇到新的状况,比如探望时间的变更、探望方式双方又产生分歧等。面对这些情况,可能自己很难处理。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处理这些后续问题出谋划策,让你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探望权,保障孩子能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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