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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律师多策略助当事人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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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3 · 1646人看过
导读:本案中,被告人邹X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建议量刑。案件陷入僵局,因被告人曾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自首认定存疑。江颖静律师提出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从犯,获利少,主观恶性小,已退赃等观点,成功为其争取到缓刑。

精准剖析的法律洞察者

江颖静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在邹X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中,她充分展现了卓越的辩护能力。

艰难开局的复杂困境

公诉机关指控邹X在明知他人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协助接收、转移违法资金达一百一十四万余元,其中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被骗资金四十九万余元。邹X虽曾主动投案,但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这给案件带来了不利影响。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若一审判决前足额退赃、退赔,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多策并举的辩护策略

面对这样的局面,江颖静律师展开了有力的辩护。她指出邹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强调其获利少,主观恶性小,归案后供述稳定,还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已退赃。虽然邹X因脱逃不能被认定为自首,但律师提出的其他从轻处罚情节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逆转局势的完美结局

最终,法院采纳了江颖静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邹X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考虑到邹X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退赃,且自侦查起诉阶段起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邹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江颖静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巧妙的辩护策略,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实现了劣势开局后的策略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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