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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后领证件两人是否都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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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2 · 1872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后领离婚证,双方必须都到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予以登记并发证。若任何一方未到场申请,均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无法完成离婚登记。
离婚冷静期后领证件两人是否都到场

离婚这事儿,在现在的社会里已经不算什么新鲜事儿了,不过新出台的离婚冷静期政策,却让不少打算离婚的夫妻犯了难。很多人在经历了离婚冷静期之后,对于去领离婚证这件事有很多疑问,比如两人是不是都必须到场。毕竟,离婚涉及到两个人的事情,要是一方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到场,这婚还能不能离成呢?这可让不少人心里犯嘀咕。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离婚冷静期后领证件两人是否都要到场这个问题。

一、法律规定两人必须同时到场

按照《民法典》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明确了,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去领离婚证,夫妻双方都得亲自到场。比如小张和小李夫妻二人决定离婚,在经过了离婚冷静期后,他们就需要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领取离婚证。这是法律的硬性要求,目的是确保双方是在自愿且知情的情况下结束婚姻关系。

二、双方到场的意义

双方同时到场有很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的身份进行核实,确保是本人前来办理离婚手续。另一方面,工作人员也会再次确认双方是否仍然坚持离婚的意愿。就像上面提到的小张和小李,工作人员会询问他们是否还是要离婚,有没有新的想法等。只有双方都明确表示愿意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为他们办理离婚证。

三、一方不能到场的情况处理

如果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后不能到场,那这婚就暂时离不成。因为法律要求双方亲自到场,一方缺席就不符合办理离婚证的条件。比如小王和小赵已过离婚冷静期,但小王突然有事不能去领证件,那他们就不能顺利拿到离婚证。这种情况下可以协商再次约定时间去办理,但如果超过了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并再次经历冷静期。

四、其他注意事项

去领离婚证时,双方需要携带相关材料,一般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准备好这些材料,并且双方都按时到场,才能顺利办理离婚登记。以小张和小李为例,他们去办理时就带齐了这些材料,最终顺利拿到了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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