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不下去,打算好聚好散,去民政局办离婚是很多人的选择。但这离婚手续可不是说办就能马上办好的,不少人心里都犯嘀咕,去民政局办离婚到底得花多长时间呢?毕竟谁也不想在这事儿上一直耗着。其实,这中间涉及的流程和时间规定还真有点复杂,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申请离婚登记阶段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得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这些材料一般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这个阶段,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当天就能完成申请。比如小李和小张去申请离婚登记,他们提前准备好了所有材料,到民政局后,工作人员很快完成初审,他们当天就拿到了受理回执单。
二、冷静期阶段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冷静期固定是三十天,这期间给双方一个重新考虑的时间。
三、审查阶段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审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可能会询问一些问题,确保双方离婚是自愿的,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这个审查时间一般不会太长,如果材料没问题,当天就能完成审查。
四、登记(发证)阶段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经过前面的申请、冷静期、审查等阶段,只要都顺利通过,在登记发证阶段,当场就能拿到离婚证,结束婚姻关系。
办完离婚手续,也不意味着就万事大吉了。之后可能还会遇到财产分割执行问题、子女抚养权变更问题、抚养费调整问题等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起纠纷。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建议来帮忙了。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后续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