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鲁春雷律师代理。鲁春雷律师毕业于内蒙古农业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深耕于经济纠纷领域,尤其擅长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案件。现任乌兰察布市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调解员,工作认真负责,办案逻辑思路清晰,致力于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原告A公司与被告马X、B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产生纠纷。A公司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租金987259元、违约金197451.8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则辩称因疫情无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原告未及时催缴租金,且已于2024年7月搬离租赁房屋。
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原告与马X2019年4月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马X按约支付首年租金341425元,尚欠合同期内租金409711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马X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至2024年7月,原告已制定案涉房屋后续市场租赁价格,且马X未举证证明其财产与B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马X、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31.2元,由二被告负担5847.5元,原告负担1883.7元。
法律干货
1.合同到期处理:租赁合同到期后,若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此时,双方都应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股东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股东要注意保持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独立。
3.证据保留:在租赁关系中,双方都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租金支付记录、催款通知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遇到房屋租赁纠纷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多么重要。鲁春雷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鲁春雷律师执业于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数码大厦2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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