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李泽宇律师代理。李泽宇律师执业八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他擅长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公司合规经营、合同事务等多个领域,办案风格以思路灵活、效率高效著称。从业至今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
201X年X月15日1X时许,在河北省保定市,刘XX驾驶冀F×××号小型汽车,沿白沟津保北线公路行驶至小高村某箱包皮具厂路段时,与行人孙XX相撞,导致孙XX受伤,车辆受损。然而,刘XX在事故发生后竟驾车逃逸。交警部门认定刘XX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孙XX无责任。
孙XX受伤后在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1X天,刘XX支付了15500元费用。孙XX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X0000元。该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30万元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却以刘XX肇事逃逸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免责情形为由,只同意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上诉要求改判赔付金额。
李泽宇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抓住关键要点:一审中刘XX和刘XX自述购买保险时并非本人签字,且保险公司没有尽到任何提醒义务,而保险公司在二审中都未提交相关证据证实是本人签字,也无法证明对免责条款尽到了告知义务。最终,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判决其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孙XX各项损失543X3元。
法律干货
注意保险条款告知: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留意保险公司是否对免责条款等重要内容进行了明确告知和说明。若未告知,该免责条款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
保留关键证据: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留好与事故相关的一切证据,如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交通费用凭证等,这对后续索赔至关重要。
重视签字问题:在保险合同等重要文件上签字时要谨慎,确保是本人签字,避免因签字问题引发纠纷。
结语
通过这起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交通事故理赔过程中,普通人只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保存好重要证据,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泽宇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如果您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时,也需要专业的法律支持,不妨寻求像李泽宇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士的帮助。李泽宇律师,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地址在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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