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熙2018年开始在云南普洱执业,是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她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本科,曾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其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个人和企业,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房产纠纷等领域均有涉及。
处理房产合同纠纷
在这起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中,原告为欲购置商铺的委托人,被告为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后确定为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方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签订认购协议、收取款项且拒绝签订正式合同,以及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主体独立、未收款为由拒绝担责。
李熙作为被告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先梳理案件事实,固定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支付凭证等核心证据。在案件审理中,面对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独立无房源未收款不应担责,普洱XX公司仅同意协商还款时间的情况,李熙结合事实与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她指出认购协议明确卖方为二被告且盖章生效,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免责;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签订协议并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委托人因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应获支持。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李熙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二被告共同负担,委托人核心诉求实现。
维护合法权益
此案中,李熙通过精准分析案情,抓住关键证据,合理运用法律规定进行抗辩。在面对被告复杂的抗辩理由时,她以清晰的逻辑和准确的法律依据,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其在案件中的表现,充分展现了在房产合同纠纷处理上的能力,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其在该领域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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