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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吸数额巨大,这俩案例律师如何助力从轻处罚?快来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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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989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做律师的朋友聊天,了解到不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这类案件往往涉及金额巨大,当事人面临着严峻的法律后果。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两个典型案例,看看在面对这类案件时,律师是如何制定策略,帮助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的。相信大家看完会有所收获。

案例一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陈晓伟律师代理。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执业至今已超十年。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还担任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重要职务。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在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经验丰富。

2022年1月至9月,丁XX、王XX等八人与冯某、韩某某,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等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获高额收益为诱饵,与客户签订《收益权转让合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2000余万元。郭X涉案金额600余万元,2022年9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郭X,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确定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检察院阶段阅卷后,又和郭X核实数额问题。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以争取从轻处罚。郭X及家属听从建议,退赔15万元。律师提出辩护意见: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是从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积极退赔。

最终,法院认定郭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考虑到他是从犯,有坦白、认罪认罚和积极退赔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案例二

还是由陈晓伟律师代理。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收益为名,通过宣讲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向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公司多个职务,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在律师建议下投案自首

律师为郝XX制定辩护策略,提出他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

法院审理认为,郝X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考虑到他是从犯,有自首、认罪认罚和退赔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法律干货

1.及时咨询律师:一旦涉及可能的刑事犯罪,要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听取律师建议,像郝XX在投案前咨询律师,听从建议自首,为从轻处罚争取了机会。

2.积极配合与退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赔违法所得,这在量刑时会被法院考虑,如郭X退赔后获得了从轻处罚。

3.争取从犯认定:在共同犯罪中,如果自己作用较小,要争取被认定为从犯,这样能获得更轻的处罚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到,即使面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积极配合律师,还是能为自己争取到从轻处罚的机会。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要及时寻求专业帮助。本案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陈晓伟律师代理,他在刑事领域经验丰富,律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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