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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付了定金和首付却签不了合同?律师出手助你拿回双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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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085人看过
导读:最近不少朋友跟我吐槽,买房过程中遭遇各种糟心事。就像有人交了定金和首付,开发商却一直拖着不签正式合同,钱也不退。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李熙律师代理的一个真实案例,看看她是如何帮委托人维权的。

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李熙律师代理。李熙律师2012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获法学本科学历,系统掌握法学核心知识。从2018年执业至今,先后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积累了多元化的法律实务经验,现任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等多个领域,秉持“律师以法为道,事务以恕为德”的执业理念。

有位委托人想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约定交30000元定金作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要在协议签订7日内签正式合同,协议对房屋位置、面积、价款等都有明确约定。委托人按约付了定金,要求签正式合同却被要求等候通知,后来又按要求付了207240元购房首付款。可被告方一直拒绝签正式合同,也不退款。委托人了解到,案涉预售房屋根本没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先梳理案件事实,固定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等核心证据,这些证据能证实委托人与二被告签了预约合同、履行了付款义务,以及被告方没取得预售许可证、不签正式合同的事实。

案件审理时,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没房源也没收款,不应担责;普洱XX公司虽认可收款,但只同意协商还款时间,没提出实质解决方案。

针对二被告的抗辩,李熙律师发表代理意见:一是认购协议书明确卖方是二被告,且都盖章了,协议生效,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以未收款、主体独立为由免责;二是被告方没取得预售许可就签协议收款,又不签正式合同,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三是委托人因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实际损失,应支持。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二被告负担。因委托人选了定金罚则,法院没支持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诉请,但核心诉求实现,委托人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干货

1.查看预售许可证:买房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没有许可证的房子,购买风险很大。

2.保存证据:签订认购协议、支付定金和首付款等过程中,要保存好相关凭证,如合同、发票等,万一发生纠纷,这些都是重要证据。

3.了解违约责任:清楚合同中关于违约的规定,当开发商违约时,要知道自己可以主张哪些权益,像双倍返还定金等。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购房过程中遇到问题不要慌,运用法律武器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熙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委托人解决了难题。李熙律师执业多年,任职于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地址在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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