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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重伤、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两起案件为何都不起诉?律师揭秘背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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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766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资深律师交流时,了解到两起让人意想不到的案件。一起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另一起是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按常理这都可能面临法律严惩,但最终结果却出人意料。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法律逻辑和处理方式呢?下面就来看看这两起真实案例。

案例一:故意伤害

本案由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施亚军律师代理。施亚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硕士学位,是该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在刑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已承办逾800件案件。

2021年3月14日凌晨,在张家港市一家酒吧里,被不起诉人肖xx因琐事与被害人产生纠纷。肖xx向被害人扔凳子欲威吓,结果凳脚戳碰被害人腹部,致其脾脏破裂并经手术摘除,伤情鉴定重伤二级。肖xx于4月14日被刑事拘留,28日被取保候审。

施亚军律师介入后,一方面积极与被害人沟通,促成肖xx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另一方面,引导肖xx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检察院认为肖xx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无前科劣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肖xx不起诉。

案例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同样是施亚军律师代理的案件。被不起诉人王x是江苏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10月,他在经营泰州一家公司期间,为维护企业建筑资质,多次以100元至200元价格,向他人购买《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共360条并使用,支付价款合计25300元。王x于2022年6月22日被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施亚军律师仔细审查证据,发现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再次审查后,仍然认为认定王x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决定对王x不起诉。

法律干货

1.积极赔偿与谅解: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是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有可能争取到不起诉或从轻量刑

2.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表明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从宽处理。

3.证据审查:证据是定罪的关键,如果证据不足,案件可能无法达到起诉条件,犯罪嫌疑人有可能被不起诉。

结语

通过这两起案例可以看出,在法律面前,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害人,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遇到法律问题,要积极面对,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施亚军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和商事领域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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