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丁婷律师代理。丁婷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律经验,她在行政执法单位工作7年,实习加执业,从事法律相关行业12年,是公务员转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及丰富的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她擅长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成功代理过百余件案件。
2023年3月,委托人贾某某因生活消费需要,委托亲属与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简称“车商”)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以72000元购买一辆本田飞度小型轿车。合同明确备注“本车质保,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车商承担车辆过户费用,贾某某按约定支付了购车款,车商也完成了车辆交付及过户登记手续。
然而,购车后不久,贾某某在车辆保养时发现底盘漏油,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后发现该车为重大事故车。经司法鉴定,确认该车存在多处变形、褶皱、钣金、烧焊等维修痕迹,与车商承诺严重不符。原来,该车原车主曾在2021年对车辆进行过重大维修,产生维修费用25034元,但车商在销售时未向贾某某披露该关键信息。贾某某与车商协商,车商仅同意退车退款,拒绝惩罚性赔偿,双方协商未果,贾某某遂委托丁婷律师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包括撤销合同、返还购车款及利息、赔偿车辆保险费等实际支出、支付购车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承担律师费等各项费用,还要求二手汽车交易行承担连带责任。
争议焦点在于车商是否构成欺诈、贾某某主张的退车退款及各项赔偿是否应得到支持、二手汽车交易行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车商上诉称其对车辆事故不知情,无欺诈故意,事故位置隐蔽超出其合理注意义务范围,还称一审法院未对其提交的《公证书》作出认定,违反法定程序。二手汽车交易行则辩称自己仅为购车款代收方,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合同,车商返还购车款,支付三倍购车款赔偿金,承担保全费和鉴定费,驳回贾某某其他诉讼请求。车商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公证书查询时间在诉讼之后,不能证明车商在销售前已履行合理审查及告知义务。车商作为专业二手汽车销售机构,未履行必要检测义务,在合同中作出虚假承诺,构成欺诈。二审最终驳回车商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干货
1.保留证据很重要:在购买二手车时,要保留好买卖合同、转账记录、车辆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据,一旦出现问题,这些证据能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2.了解商家义务:商家有如实披露车辆真实状况的义务,如果商家故意隐瞒关键信息,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一赔三。
3.及时维权:发现问题后要及时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应尽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结语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消费者在遇到商家欺诈时,不要害怕,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丁婷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丁婷律师执业多年,就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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