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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辩护陈俊全律师专业服务助当事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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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914人看过
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6年多的执业经验,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他深耕刑事和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曾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监外执行、罪轻的辩护结果,还担任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俊全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6年多时间。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和民事相关案件800余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其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

陈俊全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他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还担任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领域

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2022年,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林某某是否明知所涉财物为犯罪所得。陈俊全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仔细查阅案件卷宗,收集相关证据,发现林某某在交易过程中并不存在明显的异常行为,且没有证据证明其主观上明知是犯罪所得。在庭审中,陈律师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辩护技巧,为林某某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林某某成功摆脱了刑事指控。

李某涉黑案:2021年,李某被指控涉黑犯罪。本案的关键难点在于如何准确界定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黑社会组织犯罪。陈俊全律师深入调查案件事实,与李某进行多次沟通,收集了大量的证据材料。在辩护过程中,陈律师指出李某的行为主要是个人行为,不具备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构成要件。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最终法院认定李某只构成寻衅滋事罪,避免了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蒙X寻衅滋事罪案:2023年,蒙X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起诉。公诉机关指控蒙X等人持械积极参加斗殴,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辩护意见。他指出,本案的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他人,具有“无事生非”的特点,且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蒙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最终,法院采纳了陈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对蒙X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结尾

陈俊全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来,陈俊全律师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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