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李熙律师是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服务于云南普洱地区,联系地址为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0号。她于2012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获法学本科学历,系统掌握法学核心知识,为后续执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从业以来,她先后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积累了多元化的法律实务经验,2018年正式加入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业。从2018年至今的执业生涯,让她累计处理了众多案件。
李熙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广泛,包括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房产纠纷等领域。她秉持着“律师以法为道,事务以恕为德”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负责的法律服务。虽然暂未提及她所获的重要荣誉,但从她丰富的执业经历和出色的办案成果中,足以看出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房产纠纷领域:
202X年,委托人因欲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约定缴纳定金30000元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且需在协议签订7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协议对认购房屋位置、面积、价款等均作出明确约定。委托人按约支付定金后,依约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却被被告方要求等候通知,后又按被告方要求支付购房首付款207240元,然被告方此后始终拒绝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亦拒不退还已付款项。委托人经了解得知,案涉预售房屋自始至终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核心争议点在于被告方的责任认定以及违约赔偿问题。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多项抗辩,主张其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无案涉房源亦未收取任何款项,不应承担责任;普洱XX公司虽认可收款,但仅同意协商还款时间,未提出实质性解决方案。
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梳理案件事实,固定核心证据,包括《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购房合同签约信息表、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项目预售情况的通报、律师费发票等。针对二被告的抗辩意见,李熙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指出案涉认购协议书对二被告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方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同时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首付款,委托人因被告方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均为实际损失,应依法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如下判决:解除委托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共计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二被告共同负担。因委托人已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法院对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的诉请未予支持,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合同纠纷领域:
202X年,某公司与合作方签订了一份合作合同,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作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完成项目交付,给该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了争议,无法协商解决。
核心争议点在于合作方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违约赔偿的具体金额。
李熙律师接受该公司委托后,详细审查了合同条款,收集了双方的沟通记录、项目交付的相关证据等。在庭审中,李熙律师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指出合作方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通过对公司损失的详细计算和举证,要求合作方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合作方构成违约,需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共计50万元,有效维护了该公司的合法权益。
结尾
李熙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背景、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等多个核心业务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制定有效的法律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的结果。未来,李熙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