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黄冈刑事辩护律师高永帅:多起刑案力挽狂澜

黄冈刑事辩护律师高永帅:多起刑案力挽狂澜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8 · 1350人看过
导读: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执业,专注刑事辩护。在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指出获利证据不足获采纳;在谭XX、卢XX涉嫌诈骗案中,为被告争取从轻处罚获缓刑。

刑事辩护执业背景

高永帅律师于2021年开始在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曾在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熟悉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其服务对象涵盖企业和个人,工作侧重刑事诉讼辩护。秉持“专注刑事,为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的理念,凭借出色的庭辩能力,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的荣誉中得到体现。

代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

当事人为被告人杨XX,公诉机关指控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杨XX系累犯从重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争议焦点在于杨XX是否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以及非法获利金额的认定。

高永帅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分析案情后认为杨XX具有多项从轻情节: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可认定自首羁押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起诉书认定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在诉讼中,针对非法获利部分,指出公诉机关指控杨XX获利2000元的证据仅为微信“零钱提现”,且与同案犯供述矛盾。

最终,法院采纳了关于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虽未认定自首,但考虑杨XX自愿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代理诈骗案

当事人为被告人谭XX、卢XX,公诉机关指控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系犯罪未遂且为从犯,建议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争议焦点在于二被告是否应从轻、减轻处罚及适用缓刑。

高永帅律师作为谭XX的辩护人,提出谭XX的行为属诈骗未遂,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为从犯,且仅提供移动设备,不应认定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卢XX的辩护人也提出卢XX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为从犯,犯罪未遂,主观心态不强,应适用缓刑等意见。

最终,法院认定谭XX坦白,卢XX自首,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为从犯、犯罪未遂,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