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认为只要犯罪了就只能按最重的刑罚来判,却忽略了法律中存在的可以从宽处理的情节。像在诈骗犯罪里,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的量刑问题,就容易让当事人陷入法律困境。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的李吉强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300件,在刑事领域经验丰富,他就成功处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精准梳理法定情节
2023年4月至5月,L某虚构事由骗取被害人104,664.8元,而他曾在2023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此次犯罪发生在缓刑考验期内。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且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李吉强律师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发现L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坦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这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平衡量刑体现政策
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缓刑考验期内漏罪的数罪并罚量刑。L某因自身条件限制未能退赔,但他多次表示深刻忏悔,羁押期间表现良好。李律师强调这些酌定情节,请求法院在数罪并罚时充分体现从宽政策,避免重复评价。最终,法院虽未完全采纳“降低刑期”的请求,但在公诉机关建议基础上,充分考量了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量刑结果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保障程序维护权益
李吉强律师全程参与案件办理,确保L某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在庭审中,他有效质证、发表辩护意见,推动案件依法公正审理。通过精准适用法律,成功说服法院在数罪并罚中体现量刑优惠,较同类案件平均刑期降低3-6个月,同时为L某争取到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律师早期介入和精准辩护的重要性,能有效避免当事人承受不必要的法律损失,在法律风险防控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