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常常会出现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的难题,当事人各执一词,案件陷入“迷雾”之中。本案的被上诉人李XX就遇到了这样的困境,一审判决后对方上诉,情况变得复杂起来,此时沈辉律师介入,为案件带来转机。沈辉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承办过众多相关案件。
梳理一审证据
沈辉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仔细查阅一审的卷宗材料。她逐页翻看双方的陈述记录,确认一审中双方均同意离婚,且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了明确协议。她还重点查看了关于征求女儿意见的相关证据,确认一审法院是基于双方均陈述已征求女儿意见且女儿愿意随母亲生活这一事实作出判决的,程序上并无瑕疵。对于财产分割部分,她反复研究双方对主要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车辆)价值无法达成一致且均不申请鉴定的证据,明确一审法院暂不处理财产分割的合理性。
针对上诉抗辩
针对对方要求改判两名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的上诉请求,沈辉律师向法庭明确指出,一审达成的抚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方在二审中反悔,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与“禁止反言”规则。她在法庭上条理清晰地阐述观点,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强调一审法院程序合法。
对于财产分割问题的上诉,沈辉律师主张,一审法院在双方对核心财产价值存在根本分歧且均不配合鉴定的情况下,暂不处理财产分割,并未剥夺双方的诉讼权利,而是为了及时解除已破裂的婚姻关系。她详细说明双方完全可就财产问题另案起诉,本案无发回重审之必要。
二审胜诉结果
经过沈辉律师的努力,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完全采纳了代理意见。法院认定一审判决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正确,对方上诉理由不成立;同时认可财产分割可另案解决,本案无需发回重审,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沈辉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对法律规则的精准运用,成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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