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育倩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本科毕业于吕梁学院。她不断学习钻研,聚焦民商事纠纷与行政事务处理,在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从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民商事相关案件200多余件。
在执业中,汪育倩律师始终坚持“用专业的能力,负责任的真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理念。她对待每一个案件都严谨细致,无论是大额商事纠纷还是民生类小额争议,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同时,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用专业知识为民众排忧解难。
下面为大家介绍她代理的一起典型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件。已故出借人C女士与D先生系夫妻关系,A先生、B女士为二人子女。2013年,某投资公司与C女士达成50万元的借贷合意。C女士及经其同意的G女士分三次共计转账50万元,履行了出借义务。2014年至2017年,C女士、D先生先后去世,A先生、B女士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因上诉人未按约定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委托汪育倩律师提起诉讼。一审法院支持了A先生、B女士的诉讼请求,上诉人不服以“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公章不真实、非适格被告”等为由提起上诉。
接受委托后,汪育倩律师迅速行动。首先仔细梳理证据,核查《借据》原件、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确认转账记录与借款金额吻合,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成立。针对上诉人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律师发现上诉人时任法定代表人曾签署还款承诺,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且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对于债务人主体及公章真实性问题,上诉人撤回公章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结合相关证据足以认定上诉人为实际债务人。在利息约定方面,律师结合交易习惯及实际支付情况,主张月利率为2%。二审庭审中,汪育倩律师围绕争议焦点,条理清晰地反驳上诉人的各项理由,出示关键证据,阐述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汪育倩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需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A先生、B女士的合法债权得到充分保障。这次胜诉体现了汪育倩律师在法律专业上的深厚素养和精准判断,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汪育倩律师将继续秉持“用专业的能力,负责任的真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传递法治温情。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