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往往面临诸多困难,而专业律师的介入能为他们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杨福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处理逾近百件案件,凭借扎实的法学本科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劳动纠纷领域展现出卓越的能力。此次他代理的叶先生与安徽XX公司的劳动争议案,就充分体现了他解决法律实务难题的实力。
确认劳动关系主体
被申请人辩称非适格当事人,主张申请人应与宁波XX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杨福律师通过收集证据,证明申请人受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实际管理,工资由被申请人支付,使得被申请人因未能证明申请人与宁波XX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成功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确定工资标准
被申请人主张月薪4000元(含社保补贴)却未提供证据,杨福律师支持申请人试用期7000元、转正后4200元加提成的主张,结合最后工作日核算出20XX年X月工资为4055.2元,得到仲裁委的采信。
争取二倍工资差额
由于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杨福律师依据法律规定,为申请人争取到20XX年1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二倍工资差额22673.6元。
处理社保补缴问题
针对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保的情况,杨福律师提出应补缴20XX年XX月至20XX年X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生育)保险,最终仲裁委支持了这一请求。
通过杨福律师的努力,案件获得全面胜诉,为劳动者追回工资及赔偿金2.6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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