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马学兵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自2023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他在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行政诉讼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案件,承办此类案件占比约45%。同时,在侵权纠纷、服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保险理赔领域承办案件达30余件,主要集中在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占比约15%。
马学兵律师获得了诸多重要职业资格,并担任浙江省法学会科技与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台州仲裁委调解员、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新华保险浙江分公司客户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监督官”等职务。
他秉持“客户至上,用事实说话,用法律维权,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合同纠纷领域:
成功追回健身私教课费1680元:202X年,委托人张X(化名)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私教训练协议,约定9节私教课,每节280元,共支付2520元。后专属私教王X离职,委托人法定监护人拒绝公司重新选派教练,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遭拒。核心争议点为私教离职后,委托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剩余课程费用。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结合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诉讼思路,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他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
胜诉获赔8万余元:202X年,张X为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期间内,其子李X驾驶车辆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核心争议在于李X使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是否改变车辆非营业使用性质,保险公司能否据此免责。马学兵律师深入拆解案件要点,构建核心辩护逻辑,指出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且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未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
保险理赔领域:
助力保险理赔案胜诉:202X年,委托人李先生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保险。在保险期间内,李先生因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李先生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病史为由拒绝理赔。核心争议点是李先生是否在投保时故意隐瞒病史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理赔责任。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收集了李先生的病历、体检报告等相关证据,证明李先生在投保时并不知晓自己患有相关疾病,不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况。同时,他依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向法院主张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理赔。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李先生保险理赔款30万元。
结尾:马学兵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合同纠纷、保险理赔等多个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始终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核心,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未来,他将继续坚守初心,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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