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智律师虽执业时间从2025年至今不长,但凭借跨行业经历积累的职业素养,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展现出专业能力。此次玻璃安装承揽款追索案,便充分体现了他解决实务难题的能力。
明确争议焦点
一是责任主体认定,XX公司上饶XX公司是否承担直接付款责任,XX公司作为总公司是否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C单位是否因资产收购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二是法律关系性质,案涉合同是承揽合同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这直接影响责任主体及管辖认定。
制定代理策略
为解决这些问题,郑智律师采取了有效的代理策略。在证据固定方面,提交《玻璃及安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代付款说明》等证据,有力证明XX公司已完成承揽义务且工程价款已结算。在法律论证上,依据《民法典》第七十四条,主张分公司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同时指出C单位与XX公司无直接合同关系,突破合同相对性主张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
取得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XX公司上饶XX公司支付剩余承揽款,若其财产不足,XX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驳回对C单位的诉讼请求。法院认定案涉合同为承揽合同,明确分公司以自身名义活动产生的责任由总公司补充承担,C单位非合同相对方不承担连带责任。通过这起案件,郑智律师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稳妥、高效的法律服务,成功解决了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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