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吉强律师自2023年踏入律师行业,在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开启了他的执业生涯。短短时间内,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展现出了强大的专业能力。他不断学习、钻研刑事、经济、交通事故等领域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李律师始终坚守“对得起当事人每一分钱”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在社会责任方面,他积极参与各类普法活动,为民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大家的法律意识。
下面为大家介绍李吉强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刑事案件。2023年4月至5月,当事人L某虚构“做X事”“金首饰开光”等事由,骗取被害人W某人民币104,664.8元,通过微信转账交付。L某曾于2023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本次犯罪发生在缓刑考验期内。2024年8月,L某被刑事拘留,后被依法逮捕。公诉机关认为L某构成诈骗罪,且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应撤销缓刑并数罪并罚。若退赃退赔并缴纳罚金,建议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若未退赔,则依法判处。
李吉强律师作为L某的辩护律师,制定了详细的辩护策略。首先,强调L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无异议,符合“坦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其次,考虑到L某因年龄、文化程度及经济条件限制未能退赔,但他多次表示深刻忏悔,羁押期间遵守监所规定,表现良好,以此说明其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诚恳。最后,鉴于前罪已判处缓刑,本次犯罪属于漏罪,请求法院在数罪并罚时充分体现从宽政策,避免重复评价。
经过李律师的努力辩护,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认定L某构成诈骗罪,撤销前罪缓刑部分,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与前罪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同时,责令L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04,664.8元。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缓刑考验期内漏罪的数罪并罚量刑。李律师精准适用法律,紧扣“认罪认罚”“坦白”等法定从宽情节,成功说服法院在数罪并罚中体现量刑优惠,较同类案件平均刑期降低3-6个月。在当事人经济困难无法退赔的情况下,通过强调其悔罪态度、羁押表现等酌定情节,避免了“唯结果论”的机械量刑,为L某争取到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并且,李律师全程参与案件办理,确保L某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推动案件依法公正审理。
李吉强律师始终坚守“对得起当事人每一分钱”的执业理念,未来他将继续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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