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王芳律师代理。王芳律师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经济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擅长买卖合同案件。她是一位复合型法律从业者,持有多项权威认证,能为个人及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韩XX从2019年起受王XX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瓦工等工作,双方只有口头约定,没签书面劳务合同。2021年12月9日,韩XX施工时,王XX提供的脚手架断裂,韩XX摔伤,造成右跟骨粉碎性骨折。韩XX先后两次住院,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00日、营养期100日、护理期90日。
韩XX和王XX就赔偿多次协商不成,韩XX向永清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X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8062.1元。王XX则认为韩XX自身有操作过错,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还称自己垫付了42000元医疗费,韩XX只认可37000元。此外,王XX觉得韩XX的伤情和其他意外有关,应按农合报销比例扣减损失。
一审法院认定韩XX合理损失98590元,判决王XX赔偿。王X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责任比例,纠正垫付金额后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
法律干货
签订书面合同:无论是雇主还是工人,都要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这样遇到纠纷时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留证据:像本案中的医疗费垫付情况,一定要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以便在纠纷中证明自己的主张。
注意安全义务:雇主有提供安全施工工具和保障工人安全的义务,工人也要尽到审慎的安全注意义务,避免自身过错导致事故发生。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劳务关系中,双方都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遇到纠纷不要慌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王芳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在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大家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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