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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二审:策略博弈守护企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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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7 · 138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俊杰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04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福建三乾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2202310612063
擅长领域:诉讼仲裁
咨询电话:18350399931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王俊杰律师,现为上海劳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劳动法专业律师。擅长处理劳动争议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如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工资报酬、补缴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休息休假、培训协议、竞业限制约定等劳动争议,以及其他民商事领域的诉讼业务(人身损害赔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执业理念:诚以待人,毅以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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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员工黄X与轻工公司劳动争议案,一审双方均不服上诉。二审中,王俊杰律师运用策略,使法院认可加班费计算基数,驳回员工16万余元加班费诉求,企业避免重复支付风险,但品质扣款诉求因证据不足未获支持。
劳动争议二审:策略博弈守护企业权益

劳动争议案件中,诉讼远非简单的法条比拼,而是一场充满策略与智慧的博弈。福建三乾律师事务所的王俊杰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承办百余件案件,在新XX某轻工公司与员工的劳动争议二审中,展现了出色的策略运用能力。

合同依据,坚守防线

员工黄X以“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未缴社保”为由提出多项诉求。王俊杰律师紧紧抓住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其中约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1540元(新XX于田县最低工资标准),且每月工资中包含固定加班费1130元。在与法院的沟通中,王律师不断强调合同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为企业在加班费计算基数这一关键问题上坚守防线,对抗员工主张的以月平均工资9247元为计算基数。

综合举证,以理服人

为了进一步支持企业观点,王律师指出黄X提成工资总额明显高于其主张的加班费总和,提成工资已具有加班对价性质。通过提供相关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在庭审中清晰地向法官展示这一事实,有力论证了企业无需重复支付加班费,促使法院认可这一观点,全面驳回员工的加班费诉求,为企业减少经济损失16万余元。

反思不足,完善机制

尽管在加班费问题上取得胜利,但企业关于品质扣款的上诉请求因未能提供损失证据被驳回。王俊杰律师由此认识到企业应完善损失核算与留痕机制。同时,社保承诺虽被认定无效,但经济补偿仍判付,这也提示企业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不可通过协议规避。此次案件的博弈,不仅为轻工公司争取到了重要利益,也为企业后续管理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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