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争议 > 证据审查助力企业驳回16万加班费诉求,劳动争议案二审胜诉

证据审查助力企业驳回16万加班费诉求,劳动争议案二审胜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7 · 1899人看过
导读:员工黄X主张多项费用,包括16万余元加班费。律师王俊杰通过审查证据,让法院认可合同约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认定提成工资含加班对价,驳回加班费诉求,为企业减少损失,但企业品质扣款因缺证据未获支持。
证据审查助力企业驳回16万加班费诉求,劳动争议案二审胜诉

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的准确审查和细节挖掘往往是拨开“迷雾”、认定事实的关键。在新XX某轻工公司与员工黄X的劳动争议案中,福建三乾律师事务所的王俊杰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助力企业在二审中取得关键胜利。

证据梳理,明确争议焦点

王俊杰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大量的证据材料进行了系统梳理。他仔细查阅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明确其中约定的薪资结构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同时,对黄X的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据进行了详细分析,确定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以及提成工资是否包含加班对价

深入核实,推翻员工诉求

为了进一步核实证据,王俊杰律师多次前往企业,与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企业的生产模式和员工的工作情况。他发现黄X的提成工资总额明显高于其主张的加班费总和,且黄X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在完成生产目标后仍需额外加班。在二审中,王俊杰律师依据这些证据,向法院提出加班费计算基数应依合同约定按最低工资标准1540元执行,提成工资已具有加班对价性质,黄X主张的加班费缺乏依据。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俊杰律师的观点,驳回了黄X的加班费诉求,为企业减少经济损失16万余元。

反思不足,完善企业管理

虽然企业在加班费诉求上取得了胜利,但王俊杰律师也指出了企业存在的问题。在品质扣款方面,由于企业未能提供具体损失证据,该诉求未被法院支持。这提示企业应完善损失核算与留痕机制,以便在类似案件中能够提供有力证据。同时,社保承诺虽被认定无效,经济补偿仍需判付,表明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企业无法通过协议规避。王俊杰律师的专业审查和对细节的精准把握,不仅帮助企业在此次劳动争议中胜诉,也为企业后续的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网站地图
更多

劳动争议最新文章

遇到劳动争议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