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告赵XX与被告赵XX、赵XX、赵XX法定继承纠纷一案中,被继承人去世后遗留356万元售房款。被告辩称售房款已由父母生前处分,通过协议及遗嘱完成分配,原告无权主张。这一局面让原告陷入绝望,在这种不利情况下,洪昊律师接受委托代理原告提起诉讼。
关键争议聚焦
案件核心争议集中在356万元售房款的性质、《遗产继承协议书》的效力、代书遗嘱的效力及涵盖财产范围。庭审里,洪昊律师围绕银行流水、协议形成过程、遗嘱内容矛盾及财产范围等关键事实进行质证与辩论。他指出被告赵XX无法合理解释其控制下的大量资金去向,且遗嘱中财产与已分割财产存在重叠。
扭转乾坤判决
经过洪昊律师的努力,法院经审理认定,部分售房款已完成分割。被告赵XX在父母去世后从父亲账户支取的32万余元,其中一半作为父亲遗产由法定继承人均等继承。母亲所立代书遗嘱有效,但其中处分的“105万元存款”包含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中属于父亲的份额仍应法定继承。综合计算后,判决被告赵XX分别向原告赵XX及另两名被告各支付77,892元,成功为原告扭转了不利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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