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陈昆伟律师从200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以刑事辩护为专长,尤其擅长处理诈骗罪、隐私隐瞒罪、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高发刑事罪行。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个人,在工作方式上,诉讼业务占比较大。他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理论积淀与丰富的实战辩护经验,成功经办了大量相关领域的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在辩护工作中,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具备严谨的证据梳理能力、精准的法律适用能力及卓越的庭审辩论技巧。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黄XX与陈XX存在借贷关系。2014年4月,陈XX因资金困难向黄XX借款8万元并出具《借条》,双方口头约定月利率2%,未书面载明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后,陈XX拖延未还款近十年。黄XX委托陈昆伟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陈XX偿还借款8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陈昆伟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提交《借条》、原被告身份信息等证据,清晰梳理借款事实,结合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45%,主张合理的逾期利息。被告陈XX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及证据。
最终,法院采纳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陈XX偿还黄XX借款8万元及逾期利息,若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由陈XX负担。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20162018年,陈XX为他人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因债务人未履约,贷款公司申请仲裁,2021年仲裁裁决陈XX需连带清偿7327万余元债务及利息。贷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陈XX与其丈夫黄XX已将名下厦门市一套两层房产转让给林XX、陈XX夫妻。贷款公司以“低价转让财产逃避债务”为由诉至法院,诉求撤销案涉《存量房买卖合同》,房产恢复至黄XX名下,支付律师代理费1万元,各方承担诉讼费。
第三人林XX、陈XX委托陈昆伟律师应诉。庭审中,原告主张案涉房产以100万元低价转让,系恶意避债;两被告辩称交易真实,实际成交价223万元,且原告诉求已过诉讼时效。陈昆伟律师结合证据提出核心代理意见,指出案涉房产交易真实合法,第三人已按223万元市场公允价支付全款,有完整证据链佐证;备案合同100万元系为办理过户申报所用,非实际交易价;第三人购房时对被告债务情况不知情,系善意受让;原告无证据证明其在起诉前一年已知晓房产转让事宜,撤销权除斥期间未届满,且被告该抗辩与第三人无关。
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事实后,采纳陈昆伟律师代理意见,驳回贷款公司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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