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开端
贾琦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2015年11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7年9月,他正式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开启执业生涯。执业初期,贾琦就在其他资深律师的带领下涉足刑事辩护业务,这也为他后续将刑事辩护作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奠定了基础。他结合砀山本地实际情况,在专注刑事辩护的同时,兼顾婚姻家事业务、交通事故业务和各类合同纠纷业务,每年办理各类案件上百件。
案件办理成果
执业至今,贾琦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尤为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80%,同时在经济类犯罪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近年来,他办理了上百起在全国和地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例如涉案上亿的全国首起涉演唱会诈骗案,经他辩护主犯仅认定诈骗十六万;全国首起基因检测诈骗案获得缓刑结果;浙江特大销售伪劣产品案获得缓刑结果;砀山119抢劫杀人案中,他作为被害人家属代理人争取到了满意判决;还有数十起公安局撤案、检察院撤诉、检察院不起诉等无罪结果案件。
典型案例剖析
在货车司机涉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中,被告人李X被控于2018年8月受同案犯林某安排,驾驶货车运输一批假冒伪劣卷烟至指定地点,卸货时被当场查获,涉案伪劣卷烟销售金额为人民币六十余万元。贾琦律师担任被告人李X的辩护人,对指控罪名无异议,但重点围绕量刑情节展开辩护。他提出李X系从犯、犯罪未遂、具有坦白情节、无犯罪前科、主动退赃、悔罪态度良好,还提交了李X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多次主动参与运输医疗及生活保障物资前往疫情重灾区的关键证据,证明其社会贡献和悔改表现。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决李X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在精准辩护促成重审阶段罪名变更案中,2018年8月,被告人王X在信阳市注册成立文化传播公司,以赠送小礼品吸引老年人登记信息,推销字画及纪念币,宣称所售字画有高升值空间并承诺高价回购。2020年疫情发生后公司注销,多名被害人报案,公司共向23名老年被害人销售字画、纪念币,销售金额总计106万余元。公诉机关最初以诈骗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定罪量刑,两被告人不服上诉,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阶段,贾琦律师作为王X的辩护人之一,提出鉴定程序违法、主观目的不符、被害人认知状态等核心辩护意见。重审法院采纳部分意见,认定王X、成X构成集资诈骗罪,而非诈骗罪,王X系主犯,鉴于其坦白、退赔部分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从轻处罚,将刑期从十年以上大幅降低至六年。
在敲诈勒索案中,2023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项X、李某及当事人秦某,利用部分被害人违法情形且害怕报警的心理,通过制造交通事故多次实施敲诈勒索。项某、李某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47000元,秦某参与部分犯罪,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4000元。贾琦律师和唐怀池实习律师担任秦某的辩护人,在确认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基于秦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主观恶性及涉案金额相对较小、已退赔并获谅解等情节,制定争取缓刑的辩护策略。庭审中充分阐述从宽处理并适用缓刑的依据和理由,最终法院判决秦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生效后各方均未上诉。
荣誉与公益贡献
贾琦在执业过程中收获了诸多荣誉。2020年11月,他被宿州市司法局派往徐州市律师协会交流学习,获得徐州市律师协会“麦田计划”青年律师训练营第三期辩论赛决赛“最佳辩手”和“最佳团体奖”;2021年9月,获得宿州市律师协会首届律师辩论赛“团体一等奖”;2021年10月,获得宿州市首届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最佳团体奖”;2022年2月,被评为砀山县“优秀律师”;2022年5月,被聘为砀山县公共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查专家库成员,还获得“安徽省县域律师领军人才”等称号,担任“砀山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宿州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等职务。同时,他作风正派,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公益活动,为群众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执业理念与团队培养
贾琦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至今零投诉,收获数十面锦旗,深受当事人好评。在承办业务过程中,他十分注意维护律师行业整体形象,杜绝包打官司、乱许诺、贬低同行和低价竞揽业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他还认真做好传、帮、带工作,带领培养律所新进青年律师,为律所的发展和行业人才的培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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