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刘振宇于2019年开始执业,服务地区为开封,就职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50件,其中成功办理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案件30余件,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占比约30%。其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个人、中小企业等。工作方式上,诉讼与非诉业务均有涉及,在刑事案件、工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领域均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他还担任开封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
聚众斗殴二审案
当事人基本情况: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X,男,汉族,大学文化,农民,中共党员。因涉嫌犯聚众斗殴罪,被刑事拘留并逮捕。
争议焦点:一是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的事实是否清楚;二是李X是否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判量刑是否过重。
律师角色:担任李X的指定辩护人。
律师采取的具体法律行动:在辩护过程中,刘振宇仔细审查全案证据,指出在卷没有证据证明李X和李X就李X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且李X驾车冲撞对方事发突然,在案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同时强调李X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结果:二审法院采纳了刘振宇关于李X不构成持械斗殴的辩护意见,撤销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原判,重新量刑。
其他业务领域
刘振宇除了在刑事案件中有出色表现外,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的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方面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虽然在提供的素材中未详细展示这些领域的案例,但从其执业情况来看,他在多个领域都具备处理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能够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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