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龙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自2017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承办超800起案件,在刑事案件、建设工程、婚姻家庭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作为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他始终坚守“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全力以赴。
在专业能力提升上,杨龙律师不断学习和钻研,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了行业内的佼佼者。他还是广东省律师辩论团团员、第八届湛江市律师协会监事,这些身份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激励着他不断提升自我。
同时,杨龙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担任多家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多次受邀到本地高校、企事业单位、工会开展法律讲座,为普及法律知识贡献力量。
下面来看杨龙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刑事案件。当事人卢某某被侦查机关指控自2017年上半年起承包经营某美发休闲会所,组织技师为客人提供卖淫服务,涉嫌组织卖淫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龙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展开了全面的工作。他多次会见卢某某,耐心倾听其陈述与辩解,详细了解会所经营模式、人员分工、资金往来等情况,梳理出案件的争议焦点。同时,他全面查阅了本案的全部案卷材料,对侦查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证据进行了审慎核查。
经过深入分析,杨龙律师发现侦查机关认定卢某某构成组织卖淫罪的证据存在明显缺陷。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关于卢某某是否直接参与组织卖淫的核心事实缺乏充分有效证据支撑,部分关键证人证言与书证存在矛盾,且涉案行为的认定标准与证据要求未能达到刑事起诉的法定条件。
在审查起诉阶段,杨龙律师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明确指出本案存在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不符合起诉条件,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检察机关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期间,杨龙律师持续跟进案件进展,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保持专业沟通,进一步阐述辩护观点,强调补充侦查需重点完善的证据方向,督促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证据。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杨龙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案件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作出对卢某某不起诉的决定,并解除了对卢某某的取保候审措施。卢某某无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案件圆满办结。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杨龙律师的专业能力,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结尾
杨龙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来,他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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