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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行政处罚遭质疑!卫健委两次处罚相同,家属维权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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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618人看过
导读:最近在医疗纠纷领域,有一起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患者在卫生室诊疗死亡后,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卫健委处罚。可卫健委两次处罚结果一样,家属觉得处罚不合理。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法律问题呢?咱们一起来看看这个真实案例。
医疗纠纷行政处罚遭质疑!卫健委两次处罚相同,家属维权路在何方?

案例讲解

本案由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杨向东律师代理。杨向东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件。他深耕侵权领域,尤其擅长医疗损害案件,同时在合同纠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他还是律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担任多家医院和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治疗时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书写、伪造病历”“未按规定告知并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市卫健委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调查并处罚

2023年12月,卫健委就“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处罚。家属觉得处罚不全面,于2024年1月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卫生室封存现场实物未通知家属,原处罚认定事实不清,撤销原处罚,责令卫健委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然而,2024年4月,卫健委重新调查后再次作出相同的处罚决定。家属认为卫健委违反法定程序、未完全履行职责,再次委托杨向东律师团队申请行政复议。

杨向东律师团队没有局限于处罚幅度或单项违法事实,而是从依法行政和全面履职的角度制定策略。他们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已认定卫生室有“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卫健委有义务核查处理。同时,团队系统分析法律依据,说明“书写病历”和“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是医疗机构应分别履行的义务,卫健委仅处理前者属于“选择性执法”。此外,律师团队还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

法律干货

1.关注处罚全面性:当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有异议时,要关注处罚是否涵盖了所有违法事实,若不全面,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重视法律依据: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以便在维权时能准确指出其违法行为

3.保留证据:在纠纷过程中,注意保留行政机关的相关文件和证据,这些可能成为维权的关键。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看到在面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公民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要依据法律,合理维权,就有可能得到公正的结果。杨向东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他是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办公地址在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十字一号凯爱大厦B座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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