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吴天成律师代理。吴天成律师是该律所股权与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合伙人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年均承办案件近百起。他长期专注于疑难执行案件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激活与突破,在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辩护及企业法律顾问领域有着独到的专业优势。
案例一:股东责任穿透保障债权人权益
卢某持有对某公司的生效债权判决,可在强制执行时,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卢某的债权陷入绝境。吴天成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局限于原执行框架,而是深入梳理公司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发现股东张某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于是,将公司与张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依据相关法律,当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且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债权人可请求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终,被告方在庭审前置程序的压力下主动和解,全额归还了卢某的本金。
案例二:认缴即担责:一份身份信息背后的股东责任
某有限公司将朱某、刘某、肖某等股东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肖某以工商内档非本人签字为由抗辩,否认股东资格与出资责任。吴律师抓住“身份证有效期”这一关键细节,指出肖某在认缴出资时提供的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根据法律规定,股东资格认定综合多种因素,身份证的有效使用可佐证股东身份及认缴承诺。最终,法院认定肖某的股东资格,判决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干货
巧用法律规定:当公司无财产执行时,债权人可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向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索,“穿透”公司独立人格,实现债权。
重视身份信息:参与公司设立或变更时,要妥善保管个人证件,因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用于工商登记,可能构成对股东身份及认缴承诺的法律认可,不能轻易否认。
审慎认缴出资:认缴制下,股东认缴出资是严肃的法律承诺,要清晰知晓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可随意逃避出资义务。
结语
从这两起案例可以看出,在面对公司债务执行难题时,法律总有办法为债权人保驾护航。只要我们深入了解法律规定,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就能在困境中找到破局之道。吴天成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他执业于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在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265号。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