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黄明律师代理。黄明律师是一位兼具深厚财务功底与精湛法律技艺的复合型律师,以“财税+法律”双重视角提供法律服务。他曾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从事近十年财务工作,担任财务负责人。还考取了中国律师、税务师及高级会计师资格,构建了“三师合一”知识体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100件。
20年8月31日,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其项目二期427户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合同总价208万余元。合同约定被告先付50万,余款158万余元在“通气点火前”付清。后来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用被告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且承诺最迟20年12月31日前付清。
然而,付款期限到了,被告却没足额付款,仅陆续付了部分款项。截至起诉前,仍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黄明律师等代理该公司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及按原合同约定银行贷款利率三倍计算的违约金18万余元。
本案核心争议有两个:一是欠付工程款具体金额;二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适用原合同约定还是视为变更后未约定。庭审中,被告承认欠款,但表示偿付困难,还对高额违约金有异议。
黄明律师他们采取了以下策略:首先夯实债权基础,梳理银行流水、《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和被告当庭对账,确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接着辨析违约金条款效力,指出《补充协议》虽变更付款方式等,但未明确“免除”逾期违约责任,被告拖欠构成违约应担责,并陈述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约定背景。同时平衡诉讼目标与裁判可接受度,以确保本金全额支持为主,违约金作为争取项。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工程款本金,判决被告支付1,019,541元;部分支持违约金诉求,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法律干货
从这个案例中,咱们能学到这些法律知识:
1.证据很重要:在合同履行中,要及时保存好银行流水、确认书等相关证据,这样在发生纠纷时,能准确确定欠款金额。
2.关注合同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主要条款,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一定要明确约定,不然可能被视为没有约定,由法院酌定。
3.合理设定诉讼预期:发生纠纷起诉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合理设定诉讼目标,先确保核心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这起天然气安装工程款纠纷案告诉我们,遇到工程款拖欠问题别慌,只要证据扎实、策略合理,法律会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黄明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黄明律师执业于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299号,有法律问题不妨多了解。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