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带病投保被拒赔,律师巧辩扭转乾坤
本案由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魏宪合律师代理。魏宪合律师自2010年执业至今,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他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
冯X某在业务员推荐下买了终身寿险,后来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高度残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却以冯X某投保时没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绝赔偿并解除合同。冯X某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一审时,保险公司拿出电子投保单和录音录像,说冯X某没尽如实告知义务。魏宪合律师提出,保险公司不能证明对健康事项做了具体询问,而且冯X某61岁了,高血压很常见,也没证据表明他是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了这个观点,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还是围绕询问义务和证据证明力辩护。
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证明业务员对健康事项做了具体询问,电子保单“全部否”选项不能确定是冯X某操作,而且冯X某在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没尽审查义务,也没证据证明他恶意带病投保,所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要支付保险金125,745元。
案例二:从“挂靠陷阱”到“胜诉回款”:一纸结算单背后的工程款保卫战
还是由魏宪合律师代理此案。xx公司和XXX司签了外架工程分包协议,完工结算后,XXX司没全额付工程款。XXX司称合同是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的,合同无效,xx公司应找马X要钱。
一审中,xx公司拿出协议和结算单要钱,XXX司拿出《挂靠协议》等证据,说合同无效,部分款项已付。一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XXX司要付剩余工程款和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时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是马X。
二审法院认为,分包协议和结算单都有XXX司印章,XXX司没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道挂靠关系,且部分付款无证据证明付给了xx公司,所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要付工程款584313元及利息。
案例三:离职前工伤遭拒赔,律师深挖规则扳回一局
魏宪合律师再次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原告为职工姬XX交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当月21日申请停保(次月生效)。姬XX11月27日工伤,被认定为八级伤残。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拒付待遇。
魏宪合律师代理原告起诉,指出原告已足额缴费,停保次月生效,当月工伤保险关系有效。律师围绕缴费事实等组织证据辩论,指出两被告认定错误。
法院认为原告已缴费,不属于未参保,停保次月生效,被告以申请停保日期否定当月参保效力没依据,违背立法目的,所以撤销两被告决定,责令重新处理。
法律干货
买保险时: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很重要,但保险公司也有询问义务。如果保险公司没具体询问,不能随便以未如实告知拒赔。
工程合同方面:签合同时要注意审查对方资质和合同条款,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协议、结算单等,遇到纠纷才能维权。
工伤保险问题:了解社保缴费和停保规则,只要当月缴费完成,停保次月生效,当月工伤应享受待遇。
结语
这几个案例告诉我们,遇到法律纠纷别慌,只要有事实依据和正确法律策略,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魏宪合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他执业多年,现任职于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地址在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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