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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助力!装修工程款拖欠案胜诉获 22 万+优先受偿+股东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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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548人看过
导读:苏州某建筑装饰公司被宣城某置业公司拖欠装修工程款,且该置业公司一人股东涉连带责任。律师梳理多类证据确定诉求,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原告获优先受偿权,股东担连带责任。
证据助力!装修工程款拖欠案胜诉获 22 万+优先受偿+股东连带

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的陈明祥律师,自 2019 年执业以来承办数百案件,此次凭借专业与细致,在装修工程款拖欠案中成功为当事人维权。

证据梳理定方向

陈明祥律师接受苏州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他仔细查阅施工合同,核实双方权利义务;认真审查结算资料,明确工程款具体金额;查看验收记录,确认工程已合格交付;还调取工商信息,确定被告二系被告一的一人有限公司股东。通过对这些证据的全面梳理,陈律师精准确定了诉讼请求,包括支付工程款、利息、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以及要求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举证赢判决

庭审中,陈明祥律师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对所收集的证据进行举证质证。而二被告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陈律师提供的证据清晰有力,法院最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一需支付工程款 221831.55 元及相应逾期利息;原告就案涉工程折价/拍卖价款在 221831.55 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二作为一人公司股东,因不能证明财产独立,需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陈明祥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对证据的细致审查,成功帮助当事人追回工程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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