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执业背景
尹艳华自2012年起在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十余年。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客户,侧重诉讼业务。执业以来承办数百件刑、民案件,以刑事案件为主,涵盖职务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全品类刑事领域,既处理重大疑难案件,也代理普通民生小案。
陈某某骗取出口退税案
当事人:原公诉机关,被告陈某某。争议焦点为能否为陈某某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及争取不起诉。尹艳华作为被告代理人,在陈某某被拘留后,第一时间会见并出具侦查阶段法律意见。在取保申请未被批准、公安提请批捕后,申请不予批捕,第37天成功取保。案件移交审查起诉后,抓住各嫌疑人供述矛盾,出具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律意见书,经反复沟通和听证会争取,最终检方对陈某某存疑不起诉。
赵某某电信网络诈骗案
当事人:原公诉机关,被告赵某某。争议焦点是赵某的罪名定性。尹艳华作为被告代理人,认为赵某不构成诈骗罪,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出具诈骗罪量刑意见,赵某拒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开庭前,公诉人变更起诉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赵某构成该罪,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成功实现罪名变更和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