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如何驳倒“抚养费”借口,成功追回307万全额赠与款
本案由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丘敏律师代理。丘敏律师是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同时担任东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等职务。她在东莞执业十六年,专注于各类经济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等领域,承办案件逾3000件,经验十分丰富。
吴XX与何XX于2012年在深圳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经营家庭。2019年,何XX因工作结识董XX,后发展为婚外关系。2021年,董XX与何XX生育一子。2021年至2023年期间,何XX瞒着吴XX,通过多种方式向董XX转账307万元,部分转账备注为“生日礼物”“补偿”,多数无备注。
2023年底,吴XX发现此事后委托丘敏律师,将何XX与董XX共同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何XX向董XX支付307万元的行为无效,并判令董XX全额返还。丘敏律师没有与对方纠缠“哪些算抚养费”,而是从根本上定性,指出这些款项是基于“不正当婚外关系”这一不法原因。合法的抚养费支付应基于明确协议或法院判决,何XX的行为是以“抚养费”为名,行“财产赠与”之实,目的是掩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维系不正当关系的本质。董XX如有抚养费诉求,应另行起诉向何XX主张,无权侵占夫妻共有财产。
法院经审理,确认何XX的行为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董XX取得财产并非善意、有偿。最终采纳了丘敏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何XX支付307万元的行为无效,责令董XX全额返还。
案例二:注意!离婚时藏孩子,直接输掉抚养权官司
同样是丘敏律师代理的案件。林XX和苏XX于2018年在东莞登记结婚,2019年育有一子林小某。2022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孩子随苏XX在东莞生活、就读幼儿园,形成了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
2023年3月,林XX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儿子抚养权。5月,林XX利用探视之机,将儿子带离东莞,送至湖南邵阳老家由父母照看,还拒绝告知苏XX地址,切断孩子与母亲的联系,导致孩子中断幼儿园教育。
丘敏律师指导苏XX固定林XX拒绝告知孩子下落、阻挠探视的记录。向法庭强调林XX的行为是有计划地制造孩子“随其生活”的既成事实,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缺乏正确行使抚养权的能力。同时指出林XX的行为违反司法精神,破坏诉讼秩序。而苏XX在分居期间一直稳定抚养孩子,孩子在东莞有稳定的成长环境。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丘敏律师的意见,认定林XX的行为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缺乏理性。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决婚生子林小某由女方苏XX抚养,林XX按月支付抚养费,享有探视权但不得擅自将孩子带离。
法律干货
1.夫妻财产保护: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巨额财产的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发现类似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2.抚养权争取:离婚时,不要试图通过藏匿孩子来争取抚养权,这种行为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不利于孩子成长,从而失去抚养权。要为孩子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
3.证据留存:在涉及婚姻纠纷时,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在诉讼中可能起到关键作用。
结语
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婚姻家庭中,无论是财产还是抚养权问题,都要依法处理。遇到纠纷不要慌张,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丘敏律师执业多年,在婚姻家事等领域经验丰富。如果大家遇到法律问题,可以考虑咨询专业律师。丘敏律师,执业于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天安数码城F5栋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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