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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致重伤、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这两起案件为何都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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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529人看过
导读:最近跟法律界的朋友交流,了解到一些令人深思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有些看似情节严重的案件,最终却有出人意料的处理结果。比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这两类案件,很多人认为肯定会被起诉判刑,但实际并非如此。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两个真实案例。
故意伤害致重伤、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这两起案件为何都不起诉?

案例一: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本案由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施亚军律师代理。施亚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硕士学位,是该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盈科江苏区域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他自2015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800件,在刑事案件公司诉讼等领域经验丰富。

2021年3月14日凌晨,在张家港市某酒吧,原张家港市司法局某所工作人员肖xx因琐事与被害人产生纠纷。肖xx向被害人扔凳子欲威吓,凳脚戳碰被害人腹部,致其脾脏破裂并手术摘除,伤情构成重伤二级。肖xx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施律师介入案件后,一方面积极与被害人沟通赔偿事宜,促使肖xx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另一方面,引导肖xx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检察院认为肖xx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无前科劣迹,决定对其不起诉

案例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同样由施亚军律师代理。2020年10月,江苏某公司法代表人王x在经营公司期间,为维护企业建筑资质,多次以100元至200元价格,向他人购买360条他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并使用,支付价款合计25300元。王x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取保候审。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施律师仔细审查证据,发现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再次审查后仍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决定对王x不起诉。

法律干货

1.积极赔偿与谅解:在刑事案件中,如果造成他人损害,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能会对量刑有很大影响,甚至可能不起诉,就像肖xx故意伤害案。

2.证据的重要性:证据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如果证据不足,即使被指控犯罪,也可能不会被起诉,如王x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3.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表明悔罪态度,在司法实践中会得到从宽处理。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在公正的基础上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要积极面对。施亚军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就职于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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