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G某发现配偶Y某在长达40年的婚姻存续期间,不仅违背忠实义务与他人育有非婚生子,还擅自将15套商业房产赠与非婚生子,这不仅侵害了G某的财产权益,更挑战了公序良俗,案件陷入了复杂的困局。
锁定无权处分事实
顾丽媛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在婚姻家事等民商事法律领域经验丰富。接手此案后,她通过调取房产登记档案、股东分红凭证、项目开发资料等,证实案涉15套房产是Y某婚内经营收益转化而来,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依据《民法典》,Y某的单方赠与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主张赠与行为无效
顾律师明确指出,Y某基于婚外情及非婚生子关系赠与巨额房产,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原则。根据《民法典》,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她紧扣这一要点,为案件胜诉提供了有力支撑。
驳回不当抗辩并完整举证
面对对方“为未成年人生活所需”的抗辩,顾律师清晰区分法律关系,指出不能以未成年人利益为由非法占有他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她提交婚姻证明、房产登记信息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Y某的赠与行为无效,T、P协助将房产变更登记至G某名下,案件受理费等由被告承担。
顾丽媛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研判和严谨的证据工作,成功破解了这起复杂的婚内房产赠与纠纷,维护了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婚姻家事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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