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诉讼的战场上,不仅仅是法条的生硬对抗,更是一场充满策略与智慧的较量。在这起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案件中,何小艳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巧妙的策略,为当事人赢得了应有的权益。
以生效判决为利器
何小艳律师深知生效判决的重要性。此前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做出终审判决,认定二原告为被告村民小组村民,并判决被告支付土地征收补偿款。在本次诉讼中,何律师紧紧围绕这一生效判决,强调被告未提供证据推翻该判决认定的二原告具有被告组织村民资格的事实,为原告的诉求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反驳被告证据
被告为证明原告不具备村民资格,提交了某村村委会证明和灵川XX队分配集体收益的名单复印件。何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的证据进行了有力反驳。对于村委会证明,因村委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根据法律规定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名单复印件,因无法与原件核对且二原告未在名单上签字领款,同样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通过对被告证据的有效质疑,何律师进一步巩固了原告的优势地位。
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何小艳律师通过巧妙的策略运用,在这场诉讼博弈中取得了胜利,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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