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件中,被不起诉人张某通过复杂的‘票货分离’交易获取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案件涉及多方主体和复杂的交易流程,形成了一个看似难以解开的困局。
定性案件
姜凯文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过大量疑难案件。面对此案,他首先对案件进行了精准定性。明确张某的行为确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但同时深入分析案件细节,发现张某存在自首、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寻找突破口
姜凯文律师在理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他依据法律规定,强调张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观点。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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