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曲智玮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6501202010279349,自2020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新疆乌鲁木齐,联系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地中心9层。他拥有江西理工大学工学学士的教学背景。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在婚姻家事、公司治理等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余件,其中婚姻家事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财产继承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其执业理念为“笃行致远,厚德正生”。在行业职务方面,2023年8月,他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擅长领域概述
曲智玮律师擅长婚姻、继承、公司治理、复杂合同纠纷以及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在婚姻和继承方面,他凭借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家庭财产分割、继承等问题。在公司治理领域,他能够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从股权结构设计到公司运营中的各类纠纷处理,都展现出专业的能力。对于复杂合同纠纷,他能够精准把握合同条款,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时,他可以为企业提供日常法律咨询、风险防控等服务,保障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
处理股权代持引发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
在股权代持引发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中,原告阿XX・麦某某是XX公司原监事及财务负责人,被告是XX公司,第三人阿XX・阿XX是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6月,原告与第三人共同发起设立XX公司,后经多次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显示双方各持股50%。为引进战略投资人,原告与第三人协商由第三人代持原告股权,原告退出显名股东行列。然而,第三人违背诚信原则,否认原告实际股东身份,拒绝配合原告恢复显名股东身份。
原告提出多项诉求,包括确认其为公司股东并享有50%股权,要求被告办理股东增记手续、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以及要求被告和第三人配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被告及第三人则提出多项抗辩,如原告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已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相关协议签名系伪造、原告涉嫌挪用资金罪应适用“先刑后民”原则中止审理、第三人不同意原告成为股东等。
曲智玮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与团队律师紧密协作。首先,精准梳理案件事实,锁定争议焦点。律师团队全面梳理了案涉公司的股权变更历程、原告与第三人的合作及资金往来事实,明确了股东资格确认、股权代持协议效力、“先刑后民”原则的适用等核心争议,为制定诉讼策略奠定了基础。其次,全面搜集举证,形成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及第三人的抗辩,律师团队指导原告搜集整理了出资流水、经营管理文件、录音录像、《股东股权确认书》《股权代持协议》等关键证据,并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充分证明了原告的实际股东身份、出资事实及股权代持关系。再者,推动司法鉴定,击破对方虚假抗辩。针对被告及第三人否认签名真实性、提交伪造证据的行为,律师团队及时向法院申请笔迹司法鉴定,通过专业鉴定结论推翻了对方的虚假抗辩,同时对被告的重新鉴定申请进行法律抗辩,法院依法驳回其申请。另外,进行专业法律论证,强化裁判说理支撑。庭审中,律师团队结合《民法典》《公司法》及公司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就“先刑后民”的适用条件、股东资格的实质认定标准、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实际股东的显名权等问题进行充分的法律论证,其观点被法院全部采纳。最后,全程跟进案件程序,维护原告诉讼权利。本案历经管辖权异议程序、四次开庭审理、两次司法鉴定及异议答复,律师团队全程跟进每一个程序节点,及时提出法律意见,有效维护了原告的诉讼权利。
最终,新疆叶城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7日作出民事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案件的胜诉,不仅为原告挽回了巨额的股权经济损失,也为类似股权代持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典型的司法实践参考,彰显了曲智玮律师在公司治理领域的专业价值和处理复杂商事纠纷的能力。
综上所述,曲智玮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婚姻家事和公司治理等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解决了各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