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案件中,原告程X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纠纷犹如一团乱麻,盘根错节。程X在公司任职近15年,离职后公司以各种理由扣留其60.7万股权奖金,还在理财收益等问题上与程X产生争议,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冲突激烈,形成了看似难以解开的困局。
理清复杂关系
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合同领域经验丰富。面对此案,他首先对双方提供的大量证据进行了细致梳理。程X提供了劳动合同、奖金分配表、工资截图等证据,某房产公司则拿出《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某集团国内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杨友良仔细分析这些证据,明确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奖金发放规则以及股权购买约定等关键法律关系。
寻找案件突破口
在理清法律关系后,杨友良发现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某房产公司虽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为由拒绝支付奖金,但实际上未按约定为程X购买股权。杨友良指出,既然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且公司未完成股权购买,那么就应当退回待购股票的奖金。
成功破局获赔偿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友良的观点,认为某房产公司未为程X购买股票,应当退回607000元奖金。杨友良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逻辑梳理能力,成功为程X破解了这一复杂困局,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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