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在离婚协议里约定房产、车辆等财产的赠与事项。不过,这赠与在离婚协议里该咋履行,顺序是怎样的,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要是履行顺序搞错了,很可能会引发各种纠纷,影响双方的权益。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赠与离婚协议的履行顺序问题。
一、离婚协议生效是前提
离婚协议里关于赠与的约定,得在离婚协议生效之后才开始履行。一般来说,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才会生效。就好比小王和小李签了离婚协议,约定小王把名下的一套房子赠与小李,但只有他们去办理了离婚登记,这份协议才正式生效,赠与的事儿才能接着往下走。在协议生效前,赠与约定是不具备强制执行力的。
二、明确赠与财产的交付
生效后,接下来就是交付赠与财产。不同的财产交付方式不一样。要是动产,像车辆、首饰这些,一般把实物交给受赠方就算完成交付。比如,老张和老婆离婚,协议里说老张把自己的一辆车赠与老婆,老张把车钥匙交给老婆,车辆实际由老婆使用,就算完成了车辆的交付。要是不动产,像房子,光给钥匙可不行,还得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比如,赵先生和妻子离婚协议约定房子给妻子,那就得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把房产登记到妻子名下。
三、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一些需要特定手续的赠与财产,要及时办理。比如赠与股权,要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比如,孙先生在和妻子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赠与妻子,那么他就需要和妻子一起到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还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办理这些手续能确保赠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保障受赠方的权益。
四、后续事项处理
财产交付和手续办理完后,还有一些后续事项要处理。比如,赠与财产涉及的相关税费问题,要按照规定缴纳。还有,要是赠与财产原本有一些附属权益,像房屋的水电费、物业费等,也要协商好由谁来承担。例如,周先生和前妻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前妻,那房子之前欠的物业费,就得明确由谁来补缴。
赠与离婚协议履行完后,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受赠方发现赠与财产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赠与方反悔想撤销赠与等。这些情况处理起来比较复杂,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妥善处理后续问题,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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