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口子过不下去了,都同意离婚,很多人就想着赶紧去民政局把这事办了,从此各过各的。可到了民政局才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并不是双方都同意,当天就能把离婚证拿到手。这背后究竟是咋回事呢?今天就来好好说说双方均同意离婚,当天到民政局能不能离的问题。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自民法典施行后,协议离婚设置了离婚冷静期。也就是说,即便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也不能当天在民政局拿到离婚证。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张三和李四都同意离婚,他们到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申请,从提交申请那天开始算,进入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就可以撤回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比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准备的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又产生了新的分歧,导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需要重新协商或者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比如,在冷静期内,张三和李四对于房产的分割又有了不同的想法,无法协商一致,这时候就只能走诉讼离婚程序了。
双方均同意离婚,当天到民政局是不能拿到离婚证的。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是为了避免冲动离婚,给夫妻双方一个重新思考的机会。经历了协议离婚的一系列流程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财产过户、子女抚养权变更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且服务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解决后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让你在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时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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